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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启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暨“1+X”专项督查行动

2016-09-05 18:02:18 江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http://vfile1.fjtv.net/2016/1473/1246/1726/147312461726.ssm/147312461726.m3u8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暨“1+X”专项督查行动启动仪式

东南网9月5日讯(本网记者 江超)9月5日,福建省工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启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暨“1+X”专项督查行动。

据悉,此次抽查的对象按照“双随机”和信用分类监管原则,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抽查的内容包括2015年度年报信息和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示的即时信息情况。工商部门将认真对抽取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烟酒门市、国有企业等四类企业的收入、支出等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将对三类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三种不同的检查。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报历年度年报、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且2013-2015年度无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实施书面检查,由工商部门发函给相关企业,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交第三方机构核查;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报2015年度年报,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或2013-2015年度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实地重点检查;对于去年已接受工商部门抽查且未发现异常,本次又被随机抽取的企业,由企业向登记机关书面报告一年来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等情况,工商部门存档备查。

各级工商部门将于10月底前完成所负责每户企业的检查后续处理工作,综合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存档备查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示信息检查专项审计报告,形成检查结果,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一向社会公示;对发现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线索的,移交相应办案部门处理;对具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还要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个检查工作具有六个新特点,即创新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企业公示信息;省级层面创新推行“双随机”抽查,对省局登记的待检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创新组织机关各业务部门全面参与检查工作;在企业抽查工作体现和落实信用分类监管要求;在省级层面将公示信息检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首次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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