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6-09-06 07:07: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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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七大任务绘就创新蓝图 《实施方案》明确了示范区建设七大重点任务。 ●任务一:突出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在全球布局创新网络,获取先进技术成果和专利。采取“研发众包”模式解决发展难题。70%以上小巨人领军企业、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进示范区。策划、生成、落地、建设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推动福厦泉三市打造“福建芯谷”。 ●任务二:加强源头创新,赋予高校、科研机构在示范区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更大的自主权。对科研人员到示范区开展科研活动和提供技术服务,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省内外优势学科力量到示范区设立分校分院。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研发机构。建立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对接项目成果、提供专业服务,所获收益自主支配。 ●任务三:加速成果转化,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潜能 建立海峡科技大市场。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信息资源共享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推动“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孵化服务模式创新。2020年,福厦泉三市省级众创空间达到120家。 ●任务四: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和推广“数控一代”和“智能一代”创新应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重点支持福州物联网、VR、大数据、显示器,厦门集成电路、LED、生物与新医药,泉州新一代信息技术、太阳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 ●任务五:优化政策供给,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 推动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在我省推广运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技评价机制。设立示范区专项资金。完善省市区三级联动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众创空间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 ●任务六:深化开放融合,推动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加快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引导鼓励示范区企业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健全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原地区主要城市及我省周边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合作机制。 ●任务七: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创新发展强大合力 创新联动方式,推进福厦泉三市协同创新发展。加强技术交易团队培养和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促进福厦泉技术市场交易一体化。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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