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监管优化:从单打独斗到法治护航 说起环保执法曾经的窘境,贵州仁怀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刘宁锐深有感触:“前几年白酒市场行情好,酒企老板们财大气粗,我们曾对一家违法排污的企业罚款5万元,老板第二天就笑嘻嘻地把钱抱过来了,回去仍是肆无忌惮地排放。” 为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耐药性强”等问题,贵州省创新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惩罚良好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法治的力量不仅“督企”,更“督政”。2014年10月,与仁怀市毗邻的毕节市金沙县环保局被当地检察院告上法庭,原因是环保局对一家污染企业拖延排污费问题怠于处理。这一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尽管官司已经过去快两年,但却带来了持续的积极影响。金沙县环保局局长秦蓁说,检察院把我们推上被告席,这是以前从没有发生过的事,这督促和警示我们环保监管要在法治轨道上真正硬起来、严起来。 福建河流众多,河砂资源丰富,随着发展建设加快和河砂价格走高,河砂盗采、乱采现象一度猖獗,导致一些河流河口区河床下切严重,咸潮上溯,严重危及防汛与生态安全。 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赖继秋说,河道采砂监管是个“老大难”问题,按旧有法规非法采砂最高处罚额度仅为10万元,而闽江下游非法采砂,大的吸砂船一个晚上的利润就有十几万元,此外,非法采砂入刑标准认定难,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难以“握掌成拳”。 没有制度不好管,没有力度管不住。为从根本上改变河道采砂乱象,福建省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出台新的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对重大违法采砂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联合公安、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水面查、路上堵、点上盯”的执法行动,2016年上半年即查扣非法采运砂船舶38艘,行政处罚286万元,刑事立案27起。 “以前非法采砂猖獗,甚至‘红帽子’与‘黑帽子’暗中勾连,少数人赚饱,大自然遭殃;现在生态账管住了经济账,生产与监管泾渭分明,犯法与执法势不两立。”说起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的变化,福建省水利厅水政资源处副调研员王清贵感慨万分。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成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着力方向。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各种“制度”成为让人耳目一新的高频词。 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就是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迎难而上的改革探索,增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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