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9月20日专电(记者 刘娟)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委文明办获悉,福建将进一步推广厦门、福州等文明城市创建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对于部分严重违反“八不”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福建各地文明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等进行惩戒。 “八不”行为规范包括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个方面。 福建省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将纳入文明城市、行业、单位、学校和文明旅游等各类测评体系,加强测评和指导,省委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 对于违反“八不”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福建各地文明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惩戒。比如,对于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等不文明行为,采取罚款、扣分、强制参加交规学习培训等惩戒措施。 对于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采取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对于经济生活中的失信行为,落实好国家有关部门在失信被执行人、环保领域污染问题等已经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强制退出等惩戒措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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