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苏晓晖)21日上午,在泉州市行政中心,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泉州个体经营者、泉州某茶叶店店主林丽琼颁发了全国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营业执照。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部署和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要求,我省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四个试点省份之一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福建(不含厦门市)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而全国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证整合”改革。 据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后,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包含税务登记证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改革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同时,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福建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此外,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今年10月1日前成立并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存量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省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相关阅读:
- [ 03-21]湖北8干部为顺利赴港澳旅游 虚报身份为“非党员”
- [ 01-07]台居民个体户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可从事129个行业
- [ 12-03]马尾69户个体户列入异常名录
- [ 10-20]闽30万个体户可通过微信缴税 不必再跑服务厅
- [ 06-25]龙海一个体户销售57瓶假“剑南春”白酒 被罚2万元
- [ 12-03]国家首次明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 [ 11-07]厦门个体户热衷转企 工商提醒:切莫“贪大贪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