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后,我省高校原则上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过5个,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今日,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细则》,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重点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收缩、撤销落后产业相关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以每3年为一个规划期,实行备案制。 高职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但新设国控专业须依法经过审批。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高校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我省还明确规定,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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