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2:5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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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9日至3月18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校党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认为这是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严格纪律、转变作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强化“四种意识”,提升行动自觉。学校先后召开了5次党委常委会、2次全校中层干部大会以及各类专题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动员部署、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做好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抽调1名中层干部专职负责。制定了《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4个方面存在问题,细化分解为19项51个整改任务,并明确任务的牵头校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配合单位以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第一责任,“四个亲自”组织督促抓好整改。其他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负责牵头和分管领域内的任务整改。牵头单位认真指导、组织、制定完善长效机制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落实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配合单位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校巡视整改办公室实行每周“一督促一检查”,推动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质量进度,整改初见成效。截止目前,51个整改任务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23个,未完成3个。已制定(修订)资金监管、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科研经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0个,正在制定(修订)23个。完成了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处置工作,做到了件件有核实、事事有结论。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巡视组的四点整改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深化综合改革的需要,直面问题,对整改事项逐一编号分解、逐一整改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师生看得见、感受得到,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学校结合巡视前开展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11类问题专项自查,以及按上级要求开展的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自查,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整改。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能力和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学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暂行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学校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成立了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下属4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四是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建设,修订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进一步保障教代会依照其工作规程行使职权。 五是制定了学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规定》,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的组织形式、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会议沟通与落实、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发挥学院党政领导整体功能,激发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活力,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六是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擅自改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个别学院领导作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 学校根据即知即改精神,坚决停止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有关做法,严格控制增量,科学消化存量,并按照实事求是、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等原则进行整改。 (1)关于编外人员过多的问题。学校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后勤、安保等157个岗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减少聘用编外人员。二是通过改制等方式消化80名编外人员。三是根据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需要,正在制定学校《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2)关于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问题。学校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行整改。按照分批分期原则,巡视以来调整消化处级干部18人,其中校聘处级干部7人。下一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重新核定的高校中层干部职数情况,并结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规定,逐步整改消化。 (3)关于未经审批违规设立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学校组织开展了机构设置及其干部配备情况排查整改。一是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在上级新的高校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前,不再增加机构数。二是上级新的高校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对教学教辅机构及其配备的干部进行调整。 (4)关于违规录用个别人员问题。学校对违规录用个别人员情况进行了核查整改。对2010年考核录用个别本科毕业生到管理岗位却调整为教师岗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启动《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5)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调整职务问题。学校对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调整职务情况进行了排查。2015年12月以来,学校已不再对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进行职务调整。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规定。 (6)关于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学校对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情况进行了排查。坚决停止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并对全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消化整改,免去其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 (7)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长期未履行岗位职责问题。学校对中层干部未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排查,进一步明确1位“双肩挑”中层干部分管的具体业务,并督促其履行好管理岗位职责。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调配等工作,学校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规范选拔任用和能上能下工作。 二是根据上级即将出台的高校编制、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等规定,调整学校编制管理和教学教辅机构设置,科学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人才培养引进、编制管理等改革,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确保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 学校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排查,按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整改了两位中层干部在校办企业或学校参股企业兼职问题。目前,有关企业已按程序免去了两位中层干部兼任的职务。今后,学校将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4.关于个别已调离领导干部仍保留工资关系问题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了已调离领导干部仍保留工资关系情况的排查。科研处原处长、林学院原院长、成教学院原院长、人文学院原副院长等4人均已调离学校,但个人基础工资(专业技术类)仍由学校发放,年终时再由学校与所在单位结算。经整改,成教学院原院长、人文学院原副院长的工资关系已转移至现工作单位;科研处原处长、林学院原院长工资关系的转移,已向省里有关部门发函办理。 5.关于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问题 学校开展了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超过2届任期的情况排查整改。按分期分批整改思路,目前已免去4位任期超过2届干部的领导职务。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期制有关规定,及时交流、调整任期届满中层干部职务,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二)廉洁纪律方面 6.关于违规采购大宗物品问题 (1)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违规确定供应商问题。经核查,学校于2010年在省内高校中率先推出改革举措,通过招标确定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供应商,但学校饮食服务中心因经验不足等原因,落实改革举措不到位,2012-2014年期间,在部分中标企业退出供货的情形下,学校食堂向3家非中标供应商购买大米和食用油897.3万元,以会议研究的形式直接指定1家企业为学校冻品供货商并向其购买冻品474.6万元,但迄今尚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2015年以后,学校自主经营的餐厅均未发生向非中标企业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现象。 (2)关于直接指定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采购教学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问题。经核查,在2012年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服务器等教学设备采购中,因该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仅2000多元),代理机构不愿意承接,国有资产管理处就直接指定了代理机构。2012年10月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停止了小额采购任务摊派代理机构的做法,改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代理机构,并把抽取单作为重要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3)关于金山学院个别领导主导项目采购,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经核查并组织专家对金山学院语音室设备进行论证,“金山学院语音室设备性能、参数属高配,完全能满足教学需求,采购标书所设指标多数商家可做到,不存在‘量身定做’问题;嵌入式语音设备和云系统语音设备是并存的,不是替代关系。”在该采购项目中迄今尚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鉴于该项目负责人分管的后勤和招标工作均属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工作,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不再分管后勤和招标工作。 (4)关于下安综合楼网络布线项目物资采购论证不足,造成浪费问题。经核查,下安综合楼网络布线项目由于有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在项目前期论证和预算编制时仅依照图纸进行,而未到现场察看,导致部分设备材料未安装,造成浪费;在项目施工和验收时,没有对设备材料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价值18.09万元的未安装设备材料在校纪委核查前处于流失状态。学校纪委核查工作启动后,有关工作人员主动追回了未安装设备材料。鉴于有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给学校财产造成了损失,但迄今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宗物品采购,学校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学校《校院两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加强物资采购前期方案论证,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坚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并通过每周一次明查暗访食堂采购信息、严把财务报销审批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杜绝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向非中标企业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的现象。 三是今后网络布线项目不再按采购类项目管理,一律改为按基建类项目进行管理,通过严格的设计论证、预算编审、施工图会审、现场签证等环节加强对设备材料安装数量的监管。 7.关于科研课题管理不规范,经费违规使用突出问题 (1)关于学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改变科研项目管理方式,部分科研经费变成个人奖金问题。经学校对2012年至2015年纵向项目改为横向项目管理的项目进行梳理,在2014年10月学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规定出台前,学校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将部分非计划性财政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横向项目进行管理,并违规审批两个项目提取立项奖和绩效奖23.4万元。学校对相关责任人作了处理。2016年3月10日起,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已将全部“纵改横”项目改正为按纵向项目管理,并停止审批此类项目提取立项奖励和绩效奖励。有关课题组已退回违规提取的立项奖和绩效奖21.62万元。 (2)关于课题预算虚高,结余经费管理薄弱问题。学校对2012年底以前结题的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情况进行了摸查。经整改,学校已设立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统筹管理专项账户,将分散沉淀在各课题账目下的结余经费纳入统筹。同时,对2016年即将结题的科研计划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关于《作物优良性状相关基因挖掘与开发课题产量测定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在其它项目报销费用、设备折旧和维护费用,以及应分摊的燃油动力费计入该项目经费中列支。 关于《移动式产地预冷装备与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督促其加快设备采购和项目研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将于2017年6月完成验收工作。 (3)关于科研经费开支随意,违规报销普遍存在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国家糖料作物改良中心福建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超范围报销的电梯款和仪器设备款计入该项目学校安排的配套资金列支,将糖料作物改良分中心大楼建设款计入大楼建设项目列支。 关于《三明特色优质烟叶密集烘烤技术优化与推广应用》项目存在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从其他项目经费垫支的差旅费、材料费等订正到该项目列支。 学校对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的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办公室原主任邹双全等3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核查处理,根据其违纪事实和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违规报销的有关经费均已退还。 学校对3位老师在不相关课题报销国际学术会议旅费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整改,对相关出国经费作了订正等处理,并给予3位老师批评教育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学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最新政策,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修订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预算调剂权、简化预算编制,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实行经费支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组成员监督制、票据网上查伪制和学校常态化的抽查审计制。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含国际合作交流费)管理,完善业务性会议管理,改进仪器设备采购制度。 二是修订《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性资金来源、非计划性财政资金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横向项目经费,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横向经费的使用不受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经学校同意后可由项目组自主支配。在完成合同任务、经委托单位验收同意的前提下,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可由学校科研团队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 三是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余下经费按原渠道收回。设立专项账户对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进行统筹管理。 四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政策,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落实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及失信追责问责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查和财务助理制度等,加大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8.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 (1)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问题突出,未公开招标比例偏高问题。学校组织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对金山校区商业网点(店面)出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学校对未公开招标店面采取分期分类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店面,对其租金根据合同定期进行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公开招标出租店面的平均租金;二是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13间店面,7间合同到期已收回自用,其余待合同到期后实行公开招标或转作非经营性活动用房。 学校组织南平校区管理委会对校门口沿街店面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经整改,校门口店面现已经全部收回,并于2016年9月6日进行公开招标,除2间店面流标外,其余店面均已通过公开招标完成出租。 学校组织科教基地管理中心对漳州分部房屋和空场地未公开招标直接出租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查。经整改,学校已追回房屋和场地应收未收的租金3.02万元;制定《漳州分部房屋及空场地出租方案》,明确除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外,其他全部公开招标。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和完善漳州分部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2)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问题突出,未公开招标租金明显偏低问题。租金明显偏低的桃山公寓8#楼822号店面系金山学院和快乐时光创业工作室合作项目,合作期间,该工作室向金山学院提供了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双方合作关系已于2015年9月到期解除。学校已收回该店面,并改做学生活动用房。 南平校区“最低店租每平方米43元”的店面功能限定为校区配套服务的理发店,系挂标无人竞标后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经整改,南平校区已收回该理发店,并对外公开招标。 (3)关于合资企业、合作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①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未明晰学校股权和应有收益未及时兑现问题,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公司拖欠的目标责任金和股权责任金。二是启动股权改制工作,就股权收益或知识产权转让方案进行协商谈判,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方案制定,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改制工作。三是重新与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规范学校蜂产品专营收益。②福建金山种子有限公司拖欠股权分红和2015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学校33%的股权无法得到确认问题,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福建金山种子公司欠款。截止目前,该公司已还款10万元,并承诺2016年11月底前还清余款。二是启动股权撤资工作。学校目前正与该公司协商股权撤资方案,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撤资工作。③学校与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东大门综合楼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已成立“处理东大门综合楼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负责与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商谈出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全校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实施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构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认真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院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校院两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审批和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非经营性资产不流失、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除保证教学科研需要外,凡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国有资产出租,一律实行公开招标。 四是推进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制定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学校经营和管理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进一步加强对校办企业和学校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9.关于基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拆分招标问题。学校对2012年以来的工程项目拆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拆分项目均为不新增建筑面积,省里有关部门不受理立项、不受理招标的建设项目,当时学校没有组织校内立项,采取拆分的办法以实现在学校招标限额内组织公开招标。今后,凡此类项目不再拆分,均实行校内立项并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经核查,学校“国家食用菌品种改良福建分中心”存在附属基建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委托中标企业施工问题。鉴于该项目主要工程有进行公开招标,附属项目未招标客观上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等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个别项目随意变更基建工程设计,边施工边设计问题。学校对观音湖改造项目存在随意变更基建工程设计、边施工边设计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整改,现已完成全部12个子项目的结算审计,工程结算价为1436.2万元。迄今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工程结算率偏低,结算价超中标价现象严重问题。对2012年以来基建工程预算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采取向相关单位发送催办通知函等方式,加快项目结算进度,截止目前,已审结项目77个,正在审计项目30个,已报业主单位进行初审55个,其余的正逐项按程序催办,抓紧做好结算审计工作。 经核查,学校主(西)大门与三环路连接3号路段项目结算价超中标价,是因为当时福州市政府三环路绿化景观建设方案变更,导致该项目建设方案变更,新增了挡土墙项目,造成造价增加。 (4)关于个别工程建设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总造价重大偏差问题。经核查,学校大学城校区土方回填项目出现总造价重大偏差,是因为当时勘察院提供的作为测算依据的电子地形图与实际地形有较大出入。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精神,学校、施工单位共同聘请第三方对填方量进行重新测量、确认,大学城校区土方回填项目工程量确有较大增加,导致造价同步增加。今后,学校重大填方工程项目将委托有较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量、勘察,为预算提供与实际相符的基础资料,避免再次发生预算与实际的重大偏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学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 一是有针对性制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校内立项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加强方案设计论证、严格工程变更程序等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基建部门内控管理,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学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基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现场监管和审计监督。根据当前学校正全力推进旗山新校区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严格现场工程变更和工程总投资控制,坚决防止严重超概算、大幅增加合同总价等现象发生,保障基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节约、廉洁”有机统一。 10.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混乱问题 (1)关于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学校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务接待整改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校各单位对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全校已经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8.8万元。今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超标准异地宴请同城接待问题。经排查整改,校领导在北京异地宴请的7笔接待费1.3万元已全部退回,24笔同城接待费3.6万元已全部退回。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造假报销问题。对蜂学学院党委原书记林继熙不实报销接待费1455元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学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公务接待的过程管理,加大公务接待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 11.关于公款送礼金额大、范围广、次数多问题 巡视前,学校于2015年底印发了《关于在全校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改;巡视中,学校边巡边改。对2013年7月以来有关公务活动中赠送的学校科研产品等礼品费用已自查自纠63.6万元。 今后,学校将认真落实《厉行节俭防止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常态化开展年度财务检查工作,杜绝公款送礼行为;研究制定《涉外公务活动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涉外公务活动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 12.关于违规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问题 (1)关于金山学院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经核查,在实施绩效工资前,金山学院于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发放了过节费83.7万元,存在发放标准和发放科目错误问题,鉴于该问题属于工作失误造成,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问责处理,退回多发的过节费,并扣发一个月岗位责任津贴。 (2)关于信息中心违规发放实物问题。经核查,在实施绩效工资前,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于2013年9月发放国庆节福利1.02万元。鉴于违纪情节较轻,且已主动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福利,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3)关于学校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经核查,学校2013年发放购物卡作为职工午餐补贴。该做法系学校实行职工午餐补贴货币化后,由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按照教职工意见实施的。2014年1月起,学校就没有再向教职工发放购物卡作为午餐补贴。2014年6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除校工会按规定发放福利外,已不再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 2016年8月学校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绩效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各单位“不得违规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并进一步规范了福利津贴发放。 13.关于会议费管理不严,违规支出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了会议违规列支茶歇和会议礼品等费用的清退整改。会议礼品费0.85万元已全部清退,会议茶歇2.96万元已清退不合规的1.72万元。2016年3月起,学校财务部门严把报销审核关,不再报销会议地点外餐费。 二是修订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国内会议不再安排茶歇和会议礼品,不得安排会议地点外用餐,会议支出凭证必须附上原始明细单据。 三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最新政策,完善业务性会议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其会议规模和开支范围、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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