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2016-12-07 20:42: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成为交通安全重要隐患 据悉,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最终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此外,中学生以及相应年龄段的青少年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漠视道路交通法规,追求高速行驶,是当前威胁其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 而超速的车辆惯性大,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制动,易发事故,高速公路上的连环相撞就是车速过快又不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所致。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车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平和的心态,注意观察车辆周边的交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驾驶车辆;驾驶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距离路口50至100米时就应当减速,行驶至路口时应该仔细观察左、右两侧道路交通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看到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要停车观察主路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行。 |
相关阅读:
- [ 12-05]云南芒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9人死亡20人受伤
- [ 12-05]俄罗斯一自治区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12死 10人为儿童
- [ 12-03]“11·21”京昆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将预付赔款539.8万元
- [ 12-02]莆田荔城法院召开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新闻发布会 通报典型案例
- [ 12-02]分心驾驶让生命充满遗憾--分心驾驶已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头号潜在杀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