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综述:用法治力量引领改革发展
2017-01-14 07:55:0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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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引领改革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综述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将公布; 华侨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了;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调整要召开听证会; …… 2016年,一些法规正在悄悄影响着、改变着你我的生活。改变的背后,是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不懈努力。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改革决策加快立法步伐,努力做到重大改革决策于法有据,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共安排审议法规24项,通过16项。 带着一个个丰硕的立法成果,省人大常委会刚刚结束2016年的立法工作,继续踏上新一年的立法征程。 紧扣大局 服务全方位改革与发展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迫切需要从制度上和法规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这就需要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发挥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同完善立法有机结合起来,紧扣大局,主动融入,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正持续、稳步提高。 近年来,中央政府赋予我省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我省“多区叠加”的优势和潜力正在不断凸显。为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两部法规分别对平潭对台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产业发展定位、有关优惠政策以及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管理与服务、闽台交流合作等方面作了规定。特别是为鼓励改革创新、大胆先行先试,两部法规都写入容错机制,这在我省法规制定中还是首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开启全面二孩时代。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条例对与生育相关的产假、婚假、独生子女奖励优惠等进行修改,其中规定产假最长为180天,赢得社会各界普遍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法律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三部涉海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渔业捕捞证的审批作出修改,促进我省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紧盯重点 立足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立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理念,紧盯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立法项目无一不关乎全省发展,无一不关乎民生改善。 加强社会民生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可以说是老百姓生活里的头等大事。常委会安排审议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追溯机制,以及当前争议颇多的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都纳入法规草案,力求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常委会紧盯人口老龄化发展,加快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条例草案大胆创新,规定养老服务的三种类型: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养老服务、公益性养老服务,提出推进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建设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常委会还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危化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审议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加强水源保护和监测;制定义务教育条例,明确“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审议教育督导条例,完善督政、督学制度;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对华侨身份证明、医疗待遇、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方面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 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随着乡村游兴起,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元素的民宿蓬勃发展,成为旅游业中的新生力量。但由于上位法未对此作出相关规定,民宿法律地位不明确,给发展带来诸多问题和困难,也易产生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常委会修订旅游条例,将民宿界定为有别于宾馆、饭店等传统旅馆的一种新型业态,明确民宿的法律地位,这也是继浙江之后国内对民宿的又一地方立法。 常委会还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促进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制定国防动员条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修订人民防空条例,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面积标准等问题。 推进生态资源保护—— 我省天然湿地的历史分布区面积200万多公顷,但现存的天然湿地仅为历史上湿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如何保护好“地球之肾”,多年来备受公众关注。 常委会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红线管控三重保护,并在占用湿地审批程序中增加关卡,加大审批难度,收紧占用湿地的口子,这意味湿地面积减少的情况将得到有力遏制。 常委会还审议水资源条例草案,推动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保护;审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促进海岸带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紧抓质量 注重健全完善立法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 建立立项评估和立项通知制度。常委会将社会广泛关注的立法建议项目,交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立项评估论证,及时向法规起草部门发送立项通知书,明确起草重点和要求。 建立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常委会牵头起草物业管理条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同时委托立法基地起草,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联合起草,多种起草模式并举,工作进展顺利。 建立法规审议解读制度。常委会注重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在审议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时,首次设置解读席,由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和起草单位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有关修改的情况解读,并现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健全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反馈机制,提高审议质量。 完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将14项法规任务委托立法基地开展论证和起草,选择部分审议项目分解给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运行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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