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2017-01-17 08:28: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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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社会资源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背景】目前,我省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加快,老龄化速度超于现代化的严峻形势,但养老服务发展比较缓慢,难以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需要。 【建议】朱庆添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建设医养护一体化养老院的建议》,建议养老机构设置要依托所在地最好的医院的资源为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开展各类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将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各市、县(区)医院为对口养老机构住养老人提供转诊绿色通道,开展健康教育与义诊咨询,提供专业护理、居家护理、急救等技能培训,对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进行诊疗规范和专业化管理指导,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回复】该建议由省卫计委、人社厅、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办理。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将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进一步简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登记流程和申请材料,缩减审批办理时限;部署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申报厦门、漳州、三明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并开展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遴选工作,推进试点地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完成乡镇级以上地区的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背景】我省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孕育了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形成了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和时代特征的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是福建文化发展的见证,也是城市历史活的名片,保护历史建筑就是保护一个地区的城市精神,延续城市的历史文化。但由于各地市近期都在大力推行旧屋区改造,迫切需要对历史建筑进行普查,以便更好地保护我省的历史建筑。 【建议】陈友荣等6位代表《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展我省历史建筑普查工作的建议》,建议尽快确认2014年省住建厅、省文化厅联合开展的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所普查确认的各地市历史建筑,并作为福建省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予以公布;根据轻重缓急,分批次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今后棚户区、旧屋区在改造之前宜先进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回复】该建议由省住建厅办理。2014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全省历史建筑普查。目前,已完成乡镇级以上地区的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初步登记9000多栋;正在开展村级普查,初步登记3万多栋。在此基础上,各地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名录。2016年8月,省住建、文化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保护和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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