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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台盟:加强校园网贷市场监管 给其戴上“紧箍咒”

2017-01-21 11:47:32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以及大学生超前消费观念及创业需求,“校园网贷”进入高校并迅速发展,各类校园网贷平台层出不穷,虽然给大学生消费和理财开辟了新路径,帮助一些大学生解了燃眉之急,但野蛮生长的校园网贷也让个别学生陷入重重危机,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不在少数。在省两会期间,省台盟提交了《关于推动校园网贷规范化发展的建议》,《建议》认为,应从加强对校园网贷的监管和干预、规范网络贷款行为管理、实行“校园网贷”人性化设计、注重校园金融知识教育及人格培养等方面推动校园网贷规范化发展。

《建议》表示,网络贷款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诱导大学生“愿者上钩”,让他们在享受短暂网络借贷的便利后,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种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利益盘剥的行为,不能成为社会治理的边缘地带,而应加强市场监管,给其戴上“紧箍咒”;应正视网络贷款的野蛮生长及其对大学生的无形诱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将校园网贷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发放学生贷款前,需取得监护人同意

加强对校园网贷的监管和干预方面,金融部门应加强对校园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干预,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加强校园互联网金融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校园网贷”骗局的滋扰。公安、工商、金融等多部门应联合起来,严格网贷平台准入审核,如提高注册资本,注册成立互联网金融平台时,其营运系统需达到国家信息安全标准要作为重要的准入条件,阻止不规范的小平台的进入,严肃查处针对大学生的违法放贷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贷款的市场监管,应健全网络贷款的边界与规则,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填补网贷的立法空白,参照现有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网络贷款的借贷条件、权责及义务,如在发放学生贷款前,需取得监护人同意。并在欠款达到一定数额欠款后,在第一时间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其次,要提升网贷平台的违规成本,增强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同时可考虑建立大数据信用平台,将网贷平台接入大数据信用数据库,实现各方面信用平台的有效对接,在不涉及隐私涉密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信用资源共享。一旦学生出现违约行为,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一定影响,从而让学生有所顾忌,起到抑制扩大欠款的作用。

应比照国家助学贷款模式,给学生提供合理贷款服务

对于学生确有需求的,宜疏不宜堵。提案建议,要实行“校园网贷”人性化设计。从贷款的上限额度、利息设置、还款方式及期限,应比照国家助学贷款模式,给学生提供合理贷款服务。对于消费购物性质的贷款来说,则应该参照学生信用卡管理模式,严格限定同一学生可参与的“校园网贷”平台数量或项目数量,保持在合理消费范围内。对于特定阶段的学生,如有创业需求的学生,各大网络贷款平台则应考虑与学校建立合作机制,适度为学生提供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服务。总之,监管部门要对以学生群体为贷款对象的各类“校园网贷”平台加强管理,避免盲目发展、过量放贷,给学生、家长及学校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此外,《建议》认为,对学校和教育者来说,也应把培育理性消费观当作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能力和消费能力提升为必修课,提高财商和情商的培养,引导学生学会科学、理性消费,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诱惑,不陷入借贷骗局,避免深受其害,同时在遇到危机时如何寻求帮助不走极端,促使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为走上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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