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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3-27 15:39:03 房小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7日讯 据泉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惠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黄明海违规出借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9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黄明海违规将19万元扶贫资金出借给相关企业,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黄明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溪县湖上乡长林村党支部书记苏建全、村主任苏茯苓违规发放上级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苏建全、苏茯苓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该村向上级申请获拨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发放给没有蔬菜基地或养殖基地的村民。苏建全、苏茯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春县玉斗镇新珩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培玉、党支部原副书记许延平非法占有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赵培玉、许延平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多报等手段非法占有上级下拨的旧村复垦、耕地开发、污水处理、危房改造等资金,其中,赵培玉伙同他人截留、私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3.4万元,个人分得26.3万元;许延平伙同他人截留、私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35.4万元,个人分得14.6万元。赵培玉、许延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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