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5月10日起报名
2017-04-21 19:19: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福建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通知明确,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应于2017年5月10日-12日,持申报所需材料到当地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本科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文史、理工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规模。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本人符合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本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本人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此外,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应于2017年5月10日-12日,持申报所需材料到当地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如:户口本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7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
相关阅读:
- [ 04-21]自主招生考试仍需向高考学习
- [ 04-21]晋江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 部分可凭社保入学
- [ 04-20]厦门小升初方案昨公布 岛内招生片区有所调整
- [ 04-20]厦门市2017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政策主要有两个变化
- [ 04-19]漳州龙文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将于8月1日启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