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指出 宁德森林防火“有禁不止”
2017-04-22 07:48: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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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1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对福建省林业厅开展专项巡查,发现宁德市未按省里统一要求落实禁火令,一天内发生两起森林火灾。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据统计,4月2日至4日的清明节期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五起,仅4月2日一天,宁德市就发生了两起,受害面积共计163亩:4月2日14点10分,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增坂高速隧道口因群众扫墓引发森林火灾,受害面积73亩;当日15点31分,宁德市古田县杉洋镇东双村因群众扫墓引发森林火灾,受害面积90亩,均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我省对森林防火工作一直高度重视,3月27日,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4月1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2017年第3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要求各地立即下达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在坟山、墓葬集中区设立醒目的防火公告,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宣传和管控等,并要求各地立即将预警传达到所属县(市、区)、乡镇、村组、武警森林各部队。 据介绍,宁德市两起森林火灾发生在《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下达的第二天。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从4月1日至7日下达禁火令,而宁德没有立即执行,于4月2日晚才下达禁火令,要求各县(市、区)在4月3日至8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指出,根据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宁德市创新防火机制,在该省率先推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每个县(市、区)有不少于50人的专业消防队,每个乡镇有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消防队;4月1日至7日,该市组织森林警察、林业、教育部门8000余人次,开展“平安祭扫,文明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加大对墓葬区、城区周围、景区等的巡查力度。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遏制该市火灾发生势头,说明当地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大检查不彻底,存在死角和盲区,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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