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4日讯(本网记者 江超)因开车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顾某将路边散步的一名女子撞倒身亡。顾某称,“我想就看一下时间”。 4月13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上海“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首例因开车看手机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法庭结合顾某已赔付130万元赔偿金,最终认定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6年12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在驾驶过程中,顾某因低头看手机,导致车辆偏离道路,随后撞到了在前步行的被害人黄某。黄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非常对不起被害人,没想到因自己一个‘看手机’的动作而导致黄某死亡,给黄某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顾某在庭审中忏悔道。他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虽然案件发生在3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但崇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的警示和教育意义非常重大,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网友评论: @爱玩棍的猴子:看手机就跟醉驾一样,都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对自己的不负责,出事就毁了两个家庭。 @BetweenWordls:别说开车,就是骑车也有人看手机,一只手骑车一只手玩手机。 @Ioannes-AMDG:开车时使用手机,一心二用真的很危险,人命关天大事,应该绝对禁止开车使用手机。 @我今天失眠: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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