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省食药监公布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率为2.1%

2017-05-11 16:19: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

标示为龙海市旌利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4日生产的特翠酥(芝士味),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糖果制品2批次

1、标示为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016年11月06日生产的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标示为雅客(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5日生产的三公里牛轧糖(原味),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2批次

1、标示为福建省连江县嘉豪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9月29日生产的鱿鱼丝,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标示为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分装)2016年09月09日生产的蛏干,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1批次

标示为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8日生产的广澳梅(李子),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蜂产品2批次

1、标示为农大蜂场(福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01日生产的枇杷飘香(蜂产品制品),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农大蜂场(福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01日生产的洋槐飘香(蜂产品制品),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