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9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建阳区回龙乡高门村党支部原委员丁盛明截留、挪用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丁盛明负责黄坑村民小组工作期间,擅自截留、挪用3户低保户低保金合计1.375万元,用于发放老年人补助金及支付村民小组修路费。2016年11月,回龙乡纪委给予丁盛明党内警告处分。 顺昌县郑坊镇榜山村村委、妇女主任俞彩萍违规审核低保资格问题。2015年11月,俞彩萍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榜山村低保户评议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帮助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2名兄长通过低保资格审核,致使其兄长违规享受、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1010元。2017年2月,郑坊镇纪委给予俞彩萍党内警告处分。 光泽县李坊乡后杉村村委会主任元应龙骗取救灾资金问题。2014年4月,元应龙编造虚假救灾补助对象,骗取救灾补助资金1.5万元,以“山价款”入村账,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12月,李坊乡纪委给予元应龙党内警告处分。 |
相关阅读:
- [ 04-28]三明通报多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 [ 04-25]莆田涵江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 [ 04-16]军委纪委通报元旦春节期间明查暗访第二批查处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
- [ 02-09]漳州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 [ 12-27]莆田涵江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