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9日讯(本网记者 江超)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销售行为,重点打击“黑气点”,6月1日起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液化气安全联合大整治。 7日晚,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福州5区督查瓶装液化气市场,检查福州五城区餐饮业落实液化气实名制情况。此次督察行动,突击检查了5个区,53家餐饮场所,共发现隐患16处,当场查扣不符合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1只。 用户和钢瓶实行双"实名" 据了解,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各类涉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质监局等4部门要求,6月1日起,我省瓶装液化气购销实行实名制。 单位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向企业或供应站点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气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销售机构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购买,首次购气开户还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个体工商业用户、个人购买瓶装液化气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除用户实名制外,主管部门还要求供气企业完善钢瓶的“身份”信息,瓶身呈现二维码,通过二维码可查阅到包含供气企业、充装点和充装时间等信息。 福州:举报“黑气” 查实有奖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举报奖励等措施,以及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对“黑气”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其中福州共查处黑气店(点)、违法运输液化气等行为41起,查扣气瓶1024个,拘留11人。 福州市液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购买液化气要选择正规液化气公司,可直接拨打相关公司电话,不相信路边小广告,正规液化气的钢瓶瓶身有二维码和检验环;市民发现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俗称“黑气”),应及时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举报监督电话:鼓楼区建设局(87522759);仓山区建设局(63005622);台江区建设局(83371524);晋安区建设局(83509691);马尾区住建局(83984637);高新区规划建设局(83771017);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3354289)。 安全用气小常识 用气后务必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管道)阀门;连接胶管要经常检查,且每两年要更换一次,若发现老化、龟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灶具、热水器从销售当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对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热水器要及时更换;发现漏气后应马上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在室内开关灯具、电器及拨打手机。 |
相关阅读:
- [ 06-06]漳州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管理 本月起购买需身份证
- [ 06-02]福州:购买瓶装液化气须实名登记
- [ 05-29]6月1日起任何单位、个人购买瓶装液化气须实名登记
- [ 05-20]气瓶“身份证”用户“实名制” 永定多部门联合管理瓶装液化气
- [ 04-26]男子找父母要钱缴罚款 没要到竟拧开液化气阀威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