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仓山交警大队办事窗口前等待处理违章的市民排起长队。 福州新闻网6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陈海东 通讯员 刘君华/文 记者 陈暖/摄) “即日起,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照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予记分处理。”昨日一早,一则针对处理监控抓拍交通违法的消息在网上传开。记者向警方核实确认,该消息属实。这是我省推行的一项新政策,主要为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该政策长期有效,大家不必一窝蜂排队。 据了解,省公安厅于6月8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非重点车辆(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处理做进一步规范。 《通知》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上述规定2017年6月8日起纳入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常态化实施。 昨日,该新政策实施后,网络上还出来一则谣言,称“市交警支队搞活动,6月12日至17日到市民服务中心处理机动车违法不扣分”。不少人轻信该谣言,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和各个交警大队处理违法。昨日上午,记者在鼓楼交警大队业务办理服务中心看到,一上午,不断有人前往咨询此事。得知消息属实后,直到上午快下班前,受理大厅内还有20多人不愿离去。 昨日下午刚上班,仓山交警大队办事窗口一下子挤进了一两百人,短短10多分钟,处理交通违法的号取到了200多号。现场还有几名疑似“二哥”的人了解新政后,垂头丧气离去。 针对网上所传的消息,警方回应,该政策是为打击违法“买分卖分”,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措施,而非网络上所说的一周限期。公安机关已调查处理传播谣言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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