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福州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广敏指出,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在我省尚属首次,把长期实践证明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经验、做法、成效及时上升为法律,是一次生动的实践。条例的出台是福建省依法治省进程中,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取得的新成果,意义深远。工会工作要依法,协调利益保障权益要用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要靠法;要以法治思维凝聚共识,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他强调,条例施行后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依法监督;条例宣传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形成合力,使条例的精神为广大职工所掌握,为工会组织所遵循,为企业和企业家所信奉。通过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使广大社会成员、各界人士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据悉,《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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