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林世雄)近日,厦门市举行导游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会议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作为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城市之一,厦门明确了导游员的报酬标准,为厦门4400名导游员提供了职业保障。 经过讨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专职导游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870元,比厦门市平均工资标准高10%;社会导游员每人每天的报酬不低于200元。此外,还明确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形成了《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双方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完成了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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