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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博物馆展品上,岂止是不文明

2018-03-05 09:34:48 丁恒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游客在参观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时,看到一名男子躺在馆内一块玉石上,并拍下照片私信三星堆博物馆官方微博。随后,工作人员把男子的上述行为发到了三星堆博物馆的微博上,并附上了两篇关于参观博物馆需要注意的事项的文章,呼吁游客注意基本参观礼仪,做到文明观展。对不文明参观行为进行曝光,并提醒游客要注意文明观展,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善意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博物馆工作人员称,男子所躺的物体不是文物,而是从鸭子河里打捞出来的一个有切割痕迹的玉石,把这个玉石表面铺了一层漆后,放在玉石馆内做辅助的展示。但问题是,类似这种不文明参观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因为男子所躺的物体不是文物,就放任这种不文明观展行为在博物馆内大行其道,无异于是一种变相纵容,更难以唤醒人们对文物的敬畏之心。

对此,也有游客建议,针对不文明的参观行为,博物馆可以通过罚款等方式对行为者进行惩戒。对于罚款这种惩戒方式,的确能够戳中不文明参观游客的痛点,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但对于罚款这种方式,博物馆方面也确实有难处:由于罚款数额不好量化,加之很少有这种先例,所以目前还是以工作人员劝阻为主,维护好现场的秩序。问题是,场馆比较大,人力又有限,显然不可能时时刻刻都注意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两难困境如何破解?

事实上,稍微留心便不难发现,博物馆不文明参观行为之所以普遍存在,除了一些游客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之外,更在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尽管《文物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了10多年,法律实施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不少突出问题:法律的许多规定并不为人熟悉;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的现象时候发生等等。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法规宣传并没有到位,根本不能做到“入脑”“入心”。

因此,杜绝不文明参观现象,唤醒人们对文物的敬畏之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切实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类似这种躺在博物馆展品上的不文明参观行为,一旦对文物造成损坏,不仅是不文明这么简单,还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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