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使用新农合能否续缴职工医保?
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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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网友:使用新农合 能否续缴职工医保?
南平市医保局:选其一
近日有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称自己参保武夷山市职工医保并缴费10多年,为了享受2018年城乡医疗保险对精准扶贫对象的大病补助,就办理了城乡医疗保险,同时停止了职工医保。
网友咨询: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怎样才能在保障自己使用城乡医疗保险的同时,继续保留职工医保的连续缴纳记录,以便自己今后继续使用职工医保?
对此,南平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回复称: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在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网友的城镇职工医保在停止后若要重新申请参保,之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能视同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该局电话0599-2832133咨询。
福州网友:大学生医保缴费金额增加 报销额度降低?
福州市医保局:政策调整
近日有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称:2018年福州市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升为180元/人,门诊报销额度却从2017年的2000元/年(含自付)降低为800元/年(含自付)。作为无收入群体,大学生的负担大大增加。这与中央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本地擅自降低保障水平?
对此,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回复称:根据《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即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80元/人,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人。
新政策并非刻意提高大学生群体缴费标准,只是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群体合并统一执行。
与2017年的政策相比,新政策就医范围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八县),门诊特殊病种从18种增加到26种,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取消了医保范围内费用大于6万元仅报销40%的标准,大病补偿保险起付线从32451元降低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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