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罗增湧 胡丽丽)周某经营了一家美甲店,可是除了提供美甲服务外,周某还私自经营真品香烟,三年来,非法经营数额达24万余元,近日,鼓楼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3万元。 经查,2013年6月至2016年7月期间,周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名为“外烟”、“进口特烟”等专门从事网络销售非法卷烟的卖家购进香烟,并以其经营的美甲店为据点,通过现场、微信等销售方式非法贩卖香烟。2016年7月20日,烟草专卖局执行人员在其经营的美甲店当场查扣“红双喜”等品牌违法香烟。 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卷烟,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24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被告人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审理过程中退出非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
相关阅读:
- [ 04-11]朴槿惠获刑24年后淡定嘱咐律师:稳住 别冲动
- [ 03-12]获刑7年 美“最招人厌的人”:我是有潜力的好人
- [ 02-28]宁夏一公司办公室主任贪污挪用800万买彩票 获刑12年
- [ 02-24]国企高管“咬出”副县长 海南一干部贪腐获刑5年
- [ 02-08]男子公交车猥亵行凶获刑14年 检察官:遭遇猥亵拍视频留证
- [ 01-25]保前情报部长因腐败被判监禁 第二次因该罪名获刑
- [ 01-24]牵扯国油腐败案 越南昔日政坛明星获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