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3日—26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此前我省发布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今年我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取消了“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等加分项目。此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考生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上述表格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 |
相关阅读:
- [ 04-16]福建2018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4月23日开始申报
- [ 04-04]上海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从“标配模式”转向“自选模式”
- [ 03-28]新高考改革全面推进 各校自主招生政策有何特点?
- [ 03-24]“五项加分”全面取消 高考更趋公平
- [ 03-22]高考加分再瘦身 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等全国性加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