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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8-05-14 07:18:04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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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管办分开 坚持三医联动 坚持公益性

东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健康福建建设,近日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改革,到2018年底,全省医药收入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医院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医药费用有效控制,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有所改善,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意见》明确,要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一要坚持管办分开,明晰政府与医院权责,实行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集团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集中统一的运行机制,推动省市公立医院集团化改革,加快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二要坚持“三医联动”,建立医院价格补偿机制。加大购销领域挤压药品耗材虚高水分和医院堵浪费的力度,将腾出的空间,科学及时合理地用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转化为医院的补偿;继续完善“药价保”联动的价格调整机制,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意见,为医院实施价格补偿提供保障。三要落实政府保障责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原则,实行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院差别化的投入政策,推进建立长效化投入机制。四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龙头的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制度。五要改革人事编制管理,在省市两级医院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控制数内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六要明确监管职责,重点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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