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6日讯(福建日报 安纪宣) 日前,福安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福安市第七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间,在时任党支部书记、校长董闽鲁主持下,由分管后勤副校长龚宏锋提议,经校班子会议议定:以“晚自修劳务费”等名义向该校班子成员董闽鲁、龚宏锋、王智、缪荣亮、马瑞铃等14人及教师违规发放劳务费,共计41147元;以工会名义违规发放“六一”“三八”“元旦”等节日款物,并在学校行政账户上列支,共计12546.3元;违规接待(含异地接待和不规范公务接待)共计20850元。2017年6月21日,福安市纪委分别对参与会议研究的副校长王智和缪荣亮、工会负责人马瑞铃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1月10日,福安市纪委给予龚宏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董闽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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