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沃出行”公司内,空无一人。 业内看法: 共享汽车企业为何陷入困境? 业内人士:盲目扩张 资金链易断裂 据介绍,目前福建共享汽车品牌有“大圣出行”“嗒嗒用车”“gofun”“摩范出行”“优驰出行”“沃出行”“潮人租车”“evcard”等,福建九个设区市基本都可以见到共享汽车的身影。 “大圣出行”负责人韩帅作为业内人士表示,“沃出行”在商业模式不成熟的情况下,盲目扩张圈加盟商,在营销上也出现了漏洞。共享汽车平台是重资产型行业,不像“滴滴”那类纯平台型的企业,可以利用充值1000元送1000元吸引用户。重资产型行业若也这样营销,极其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 今年6月,“沃出行”确实曾以充值1000元送1000元作为营销手段。赵一勋认为,这类营销可以增加用户黏性,出现资金缺口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投资机构人士:系伪需求 投资风险高 北京一家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经理对记者说,很多项目披着共享经济的外衣,实则不是。共享汽车准确地说应该是分时租赁的模式,它更多的是一种伪需求。从投资人角度来说,前两年共享经济是风口,今年资本收紧,共享汽车项目如果没有资本注入,生存会比较艰难。“这种所谓模式的创新,不是技术的创新,它的门槛低,竞争大,管理上有时也容易出现漏洞。” 福建本土一家投资机构负责人则说,虽然共享汽车的市场容量还挺大,有市场痛点,但是对于投资人来说,商业模式还不是很清晰,投资回报率低,退出的渠道也少。 网友“兜兜里木有糖”认为,共享经济是资源共享,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从而减少浪费和节约成本。而反观之,共享汽车并不代表共享经济,包括现阶段的共享单车,并没有实现共享经济的核心意义,反而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成为了疯狂集资的手段。同样也是由于共享功能,汽车使用方人多且混杂,不排除汽车被人为破坏或者发生故障造成后来者使用时存在安全隐患。 专家观点: 应从共享汽车押金风波中读出什么?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消费者应集体维权 针对“沃出行”无法退押金事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目前涉及的面较广,应该由众多消费者一起来做维权这件事。消费者应该尽量组成团体,并选出相应的代表,由代表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来调查是否涉及经济纠纷,以及相应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如果涉及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如果属于经济纠纷,消费者应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让消费者协会介入调查协调。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向商家追究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王文烂:企业应深思共享经济发展条件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文烂认为,共享经济是发展趋势,但具体形态的共享经济的发展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如客户群体是谁、消费环境如何、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市场风险是什么及如何规避等都会影响具体形态的共享经济的发展,也是相关企业进入共享经济行业必须考虑的问题。共享汽车企业面临倒闭风险就说明,企业管理者没有深入考虑上述问题。同时,王教授也进一步指出,从另一个侧面是否也可以说明,目前的福州消费者对共享汽车的接受程度并不高,消费意愿不强,也可能是福州现有的消费环境与设施设备还不能适应共享汽车的发展。 此前,王教授也表示,共享汽车的出现,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提升及理念的转变也会有促进作用。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举措,界定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划相应停车位,发挥共享汽车的最大社会效应。 |
相关阅读:
- [ 10-28]福建查处首例共享汽车醉驾 驾驶人酣睡中被查处
- [ 08-16]共享汽车被客户注册成顺风车 或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
- [ 02-20]东南网事:福州、厦门、泉州“共享汽车”来袭
- [ 02-08]共享单车后共享汽车来了 未来三到五年或爆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