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2018-07-26 17:46: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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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郑昭)今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免去张兆民的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善光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工作需要,免去魏克良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灿民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因工作需要, 免去王永礼的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沈瑞敏、谢德森、蔡雅丽、郑巧娟、刘征鹏、俞裕铨、林文勋、林峥峥为省法院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原因, 免去陈敏玉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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