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18-09-25 14:19: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我来说两句 |
记者:本次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在职称评审方面有什么新的改革措施?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审改革上,着力健全制度体系,着力完善评价标准,着力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这次新出台《实施意见》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更加”: 一是更加畅通教师队伍职业发展的通道空间。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正高级职称序列;在现行标准上,再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的比例,并对在乡村学校任教较长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进一步拓展教师队伍职业发展的空间。 二是更加健全完善体现教师职业特性的评价标准。突出师德师风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评价,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和课题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三是更加注重提升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通过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更为有效对教师能力、业绩等进行评价。探索量化评审,围绕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教学科研和改革等细化评价内容,并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更加扩大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继续向高校下放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由高校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聘任证书。向各设区市下放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并探索将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到部分优质高中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评价、按岗聘任。 记者:《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上,强调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教师城乡和校际交流,促进师资均衡配置,请问目前推进的情况如何,效果如何,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推进?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国龙:义务教育是政府优先保障的基本公共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人口流动给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发展不平衡,“城乡挤”“农村弱”问题依然突出,与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新期盼仍然存在差距。与此同时,传统的教师编制到校、职称岗位到校的中小学编制人事管理制度,不利于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多数地方普遍存在着县域内教师管理体制不顺畅、资源配置不合理、主管部门与学校教师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成为导致教师流动性差、城区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同时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因此,需要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强化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去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教师校长校际交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并遴选12个改革试点县(市、区),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编制标准适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人社部门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同时,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施“县管校聘”改革旨在打破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城乡、校际交流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目前各县(市、区)交流比例已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2%,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达到交流总数的20%左右,有效缩小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配置的差距,城乡、校际师资配置不断得到优化。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按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改革步骤,不断推进改革逐步深化,逐步实现县域师资优化配置的目标,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面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当前教师教育还面临诸多不适应和挑战,请问《实施意见》对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有哪些创新举措?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国龙:加强教师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关键。当前,我省教师教育仍存在地位弱化、源头不优、质量不高、体系不强等问题和挑战,对此,《实施意见》专门安排两个章节,分为“培养”和“培训”两部分进行部署,主要有以下创新举措: 一是重振师范教育地位。针对师范院校转型举办综合性大学后师范教育专业被弱化问题,明确要求师范院校要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并明确以市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要把保障基础师资培养作为办学重点之一,今年两所原计划停办师范专业的市属本科高校决定继续办好师范专业。省里在师范生拔款、教育硕士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提高高校举办师范专业的积极性。 二是着力提高生源质量。针对师范生来源不强问题,多举措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在招生制度上,坚持师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招生,鼓励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办学质量高的高校在录取时可增加面试环节。在培养方式上,采取公费培养、到岗退费、定向培养等方式,并提高师范生专业奖学金等,提高师范专业报考吸引力。在就业渠道上,对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不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对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笔试面试,采取专项招聘、双向选择的办法录用。 三是着力提高培养质量。针对师范生培养质量不高问题,提出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运用“互联网+”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素养,提高教书育人和适应教学发展的能力。明确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并鼓励教育实践与农村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课后服务相结合。开展教师发展示范校建设,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多举措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四是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针对教师职后培训体系不强问题,明确要加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严把教研员入口关、配足学科教研员,强化研训队伍。实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示范性建设,推进师范院校与教研、培训等资源融合,促进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教科研与职业培训一体化。 下一步,我们还将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细化有关政策举措,推进教师教育全面振兴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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