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
2018-12-18 07:52: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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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纪委监委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 东南网12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17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纪委监委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实施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认为,一年来各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方向坚定,履职尽责有效,自身建设扎实。会议要求,各党组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始终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福建落实到位。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结合开展“大学习”活动,示范带头学、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始终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发挥优势、找准定位,突出重点、推动落实,齐心协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要始终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指出,出台我省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也是完善我省表彰奖励制度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落实,突出功绩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为镜、向标杆看齐,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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