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案例。 1.屏南县屏城乡厦地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家基、原村委会主任郑家亮拖欠村民垦复毛竹林工资款项问题。经查,1997年8月至2000年9月间,厦地村村委会雇用村民发展毛竹林垦复,拖欠村民工资22133元。2000年9月,郑家亮离任后未将毛竹林垦复账目等相关材料移交下任村委,郑家基连任后也未着手衔接有关事宜,造成村委拖欠村民垦复毛竹林工资长达十几年之久,村民连年不断反映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直至2017年7月,拖欠村民工资事宜才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5月,郑家基、郑家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蕉城区经信局办公室主任、九都镇华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蔡小宁履行驻村蹲点工作职责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11月,蔡小宁受区委组织部选派,到九都镇华镜村驻村蹲点,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期间,蔡小宁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每月仅入村3-4次,远低于有关文件规定的每月驻村蹲点不少于22天的要求;为应付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蔡小宁在未参加村党支部有关会议的情况下,采取抄录会议记录的方式,虚增入村参会13场次;同时,蔡小宁在未按规定驻村蹲点的情况下,违规领取驻村生活安置费1500元、驻村生活补助费每月500元。2018年2月,蔡小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领取的钱款被如数追回。 3.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村党支部书记范圣林、村委会主任范少明等人精准扶贫履职不力导致扶贫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经查,2016年初,范圣林、范少明和村委会副主任叶成兴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未按要求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未履行规定的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范某峰户上报为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导致范某峰户被列为国定贫困户,违规领取各类扶贫资金共计1474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范圣林、范少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成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一些基层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疾苦,拖欠村民工资长达十几年之久;个别干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还有一些基层村干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放任国家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当前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在扶贫领域仍然树倒根存,既侵害基层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必须给予严肃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投身到全市脱贫攻坚新的征程。 通报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在加大惩治腐败问题力度的同时,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充分利用当前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入户访查等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基层扶贫一线的作风问题。要积极推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善于从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作风建设盲点,督促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宁德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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