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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预付式消费有陷阱

2019-01-11 09:02: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龙岩的消费者江女士,在龙岩市新罗区一健身房交钱上私教课,总共10节才上了2节,还有8节课没有上,结果健身房关门了,卡上1760元余额无处消费。对此,工作人员解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列入备案的发卡企业,集中在零售、住宿、餐饮以及居民服务业。

健身房是最常见的预付消费场所之一。

东南网1月11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文/图)

预付式消费类投诉上升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深入人们的生活,储值卡、充值卡、年卡……各种各样的预付卡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干洗店、美容美发店、水果店、洗车场、儿童乐园、健身房、电影院、大型商场等消费场所,大多推出了预付费服务。“先垫付一笔资金购买一张预付卡,在之后的消费中能享受优惠折扣,这对我们还是很有诱惑力的。”福州消费者陈女士坦言。

然而,不少消费者在预付卡上吃过亏。有的商家收了钱却一走了之,或因经营不善倒闭时,消费者手里的预付卡无处使用,只能自认倒霉。90后消费者小雪,在福州一家咖啡馆办了预付卡,充值1000元,结果她才去了一次,这家店就停业了。

龙岩的消费者江女士,在龙岩市新罗区一健身房交钱上私教课,总共10节才上了2节,还有8节课没有上,结果健身房关门了,卡上1760元余额无处消费。

泉州市鲤城区消费者陈先生在城区一家名为“铭大教育”的舞蹈班为孩子报名参加一个学期舞蹈班,价格17000元,共128个课时。课程上到一半,舞蹈班竟然无征兆停办了,剩余的费用也拒绝退还。

记者从省消委会了解到,仅2018年第三季度,生活、社会类服务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就上升了123.47%,而其中占比最大的正是预付式消费类投诉。

大多商家游离在备案制外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早在2012年,国家商务部就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预付卡备案对消费者有啥好处呢?对此,相关部门答复称,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即保证金制度)。这三类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为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如此一来,万一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倒闭时,办了预付卡的消费者就能拿回部分乃至全部余额,少受一点损失。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福州全市仅有16家企业在福州市商务局备案。

对此,工作人员解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列入备案的发卡企业,集中在零售、住宿、餐饮以及居民服务业。但是,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备案企业需要上规模,至少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该工作人员补充:“美容美发业属于居民服务业,美容美发店绝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规模尚未达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健身行业属于文化体育业,培训机构属于教育机构,这两者均没有列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是属于分类表以外的行业,因此也不适用该办法。”

维权过程异常艰难

预付卡的高危区正是那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和个体户,先付费、后服务,使得消费者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备案制度的不健全等,又让维权过程变得异常艰难。

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光鲜靓丽外表下,隐含着以下五大安全风险:

一是办卡后商家不按办卡时的承诺服务,甚至随意涨价,服务缩水;二是有的商家在已经出现经营不善、经营场地租赁到期等情况下,仍然推销预付费卡,尔后携款外逃;三是经营者将店铺转给他人时,双方责权关系不明确,原消费卡不能继续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四是预付式消费卡商家大多都有规定有效期,过期余额一般都不能退;五是消费者由于工作或住址变动,欲退卡遭商家拒绝。所有这些,都使消费者权益直接或间接受到侵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实际维权的案例中,消费者还是处在不利的位置。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能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省消委会有关人员谈道,“消费者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保存证据,一旦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应尽早向有关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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