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2-21 09:09:33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日前,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区社会事业局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不深入,个别干部习惯于用“文来函往”方式协调解决业务的问题。经查,区社会事业局文体处对中楼乡韩厝村庄学清榨油作坊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不到位,未进行明显标注,导致坛东大道支线和平大道项目建设前期规划、地勘时未将该文物保护点纳入规划、设计考虑范围内。在后续不可移动文物迁移过程中,文体处相关工作人员习惯于“文来函往”,未及时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审,提出有效处理意见,造成坛东大道支线项目建设征迁工作滞后。对此,区社会事业局文体处主要负责人高李杰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29日,经区党工委领导同意,区纪工委对区社会事业局党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高李杰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典型对象严肃处理,坚决纠治讲形式、走过场、做表面功夫等问题。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办公,了解情况、找准症结、解决问题。 通报还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强化“靶向监督”,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定期汇总分析把握问题发生规律,协助所在党组织整治不良风气、堵塞制度漏洞,不做“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庸政懒政怠政”出重拳、下狠手、执铁律、见真章。(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 |
相关阅读: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02-21] 平潭: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