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13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该院组织第4批全省涉黑恶案件集中宣判。厦门中院、漳州中院、莆田中院以及22家基层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38件255人,其中,涉黑6件74人,涉恶31件180人,保护伞1件1人。据悉,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沙霸、村霸、市霸、保护伞等打击重点,充分展示福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 据了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376件2331人,判决生效253件1453人,涉黑案件重刑率46.2%;审结案件判处财产刑1.05亿元,并对41名涉黑恶犯罪分子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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