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聚焦精准打击 依法从严惩处
2019-05-17 08:11: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截至4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376件2331人,判决生效253件1453人,涉黑案件重刑率46.2%,用实实在在的斗争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精准打击 依法从严惩处 东南网5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持续推进,福建法院准确把握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始终坚持高位推动,聚焦重点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截至4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376件2331人,判决生效253件1453人,涉黑案件重刑率46.2%,用实实在在的斗争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位谋划,全力压茬推进。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两重”工作部署会,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2019年度院党组十大重大课题和院机关重点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照中央督导组移交的“两个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与实施方案,紧盯“三个到位”,严督实导,推动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逐一销账、取得实效。 高点严惩,依法快审重判。聚焦11类打击重点,在审判、执行各环节全方位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确保打准打狠打实打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宽严并举、轻重有别。注重“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案件判处财产刑1.05亿元,并对41名涉黑恶犯罪分子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积极探索“三项规程”“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制度在专项斗争中的实践运用,总结创新“认罪认罚从宽,庭审重点攻坚”的福建经验被写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向全国法院推广。福建多地法院运用这种模式,高质效审理福清林德发父子等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高压震慑,确保除恶务尽。注重与其他政法机关通力协作,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省法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规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衔接配合、证据收集指引、涉案财产处置、加强证人保护等12份规范性文件,规范联合会商、联席会议等程序,统一执法思想,统一办案尺度。深化开展涉黑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制定线索摸排方案、类案线索指引及“一案三查制”等,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黑恶线索1073条,一些案件已经核查成案。同时,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制定《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意见》,全省法院针对校园安全、“套路贷”、基层组织建设等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发出司法建议73条,并得到相关部门反馈。并以审结的涉黑恶案件为切入点,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集中宣判、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集中宣判22批216件1361人次,增强震慑,营造正能量。 高标强队,提高司法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法官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发挥大要案审理的集约示范效应,组织全省刑事审判人员观摩学习福清林德发父子等人涉黑案等庭审,以点带面提升司法能力。成立福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厦门大学等6所高校的12位教授、学者为专家咨询委员,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融合推进。把调查研究作为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工作,贯穿斗争全过程,结合专项斗争攻坚重点,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运用、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等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切实回应深化专项斗争的实践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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