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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9-06-05 07:48:49 潘园园 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东南网6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谢婷)

饮水思源,决不能忘了老区苏区人民。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出台《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有何亮点?能给老区带来哪些利好?

《实施意见》起草单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老区苏区工作,加快老区苏区发展步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振兴。

政策叠加,推动发展进入快车道

总体要求

加快振兴发展,确保老区苏区如期奔小康。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发展的支持,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权威解读

老区苏区不小康,不能言全面小康;老区苏区不富,不能言富。为确保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如期奔小康,近年来我省针对老区苏区的资源禀赋、功能定位,找到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后劲所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高质量发展之路走对走实走好。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发展特色制造业、扶持发展电商物流业、大力培育文创旅游业,通过强化产业发展平台支撑,探索老区苏区创新发展新路子。

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规划建设的统筹安排。《实施意见》提出,把高铁、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公路网络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着力补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老区苏区交通“外通内联”,进一步改善老区苏区发展条件。

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实施意见》从老区苏区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在父老乡亲感到不满意的地方下功夫,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领域短板。

大力弘扬红色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让红色精神展现恒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和各类特色文化,优先支持老区苏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一线声音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培:

抓好老区苏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外通内联”,铁路系统要先行。目前南龙铁路已建成,衢宁铁路在建,今年还将开工双龙铁路。今后要结合“全福游、有全福”,发挥铁路系统优势,进一步把老区苏区的红色旅游宣传好,让人流物流运转更顺畅,持续为革命老区苏区注入发展活力。

精准扶贫,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

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担当起脱贫攻坚的历史使命,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老区苏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权威解读

我省脱贫攻坚难啃的“硬骨头”集中在山区,那些山区同时也是革命老区苏区。在脱贫攻坚倒计时的关键时刻,如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老区苏区“一个都不掉队”?

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为确保老区苏区人民在脱贫攻坚战中一个都不掉队,《实施意见》提出增强脱贫措施的实效性、抓好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等七条具体举措。

精准发力,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为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实施意见》提出,每年按全省上一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加大老区苏区精准扶贫资金支持。对老区苏区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重点县,脱贫攻坚期内,所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业是民生之本,精准扶贫,就业先行。为强化就业扶贫力度,《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予以补助,开展“扶贫入户、送岗上门”服务,适时推送人岗适配的岗位信息,深化山海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在“精准”上下功夫,把就业扶贫做实、做细、做好、做到贫困户的心坎上。

改变老区苏区贫困人口的生活面貌,离不开帮扶政策的保障兜底。《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省级财政对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在原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政府为扶贫‘兜底’,让群众心里‘有底’。”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让老区苏区贫困群众吃下“定心丸”。

一线声音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谢竞忠:

扶贫对象数据精准是老区苏区脱贫攻坚的前提要件,精确的数据能够让就业服务量身打造更接地气。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互联网+就业”,建立精准就业扶贫数据库,实现了省、市、县、乡的四级联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拓宽贫困户就业渠道,努力为他们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

红土地上,扛起生态美绿色担当

总体要求

树立长远眼光,多做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文章。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让老区苏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权威解读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只强调消除贫困,不顾及生态环境,将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只讲保护环境,不考虑消除贫困,也不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其实是相互统一的。”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我省苏区老区县多达70个,一些地区发展落后,环保基础设施薄弱,饮水安全不达标、黑臭水体、“散乱污”企业等尚未根本解决,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多做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文章,就是要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苏区老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在保护自然生态、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同时,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切实增强苏区老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为实现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实施意见》从五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包括推动老区苏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强化绿色发展源头管控、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绿色发展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对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加快老区苏区发展要上一些项目,但一定要有长远眼光,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努力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源头管控,坚守生态底线,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向老区苏区转移,为老区苏区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线声音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主任郑怡光:

记得几年前,将乐县经济开发区曾将一家投资上百亿元的皮革企业“拒之门外”,理由是环保论证后认为这个项目污水处理难度大、环境风险高。我们开发区内共有企业100多家,不仅要把好企业入驻进口关,还要管住污染出口关。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换来了生态“高颜值”。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将乐如今不仅是“美丽中国·深呼吸”第一城,还被授予“中欧绿色旅游城市”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奖城市。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35亿元,同比增长7.8%。全县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99.7%,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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