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正文
分享到:

探索表格式判决书 让冗长判决书实现“瘦身”

2019-06-25 17:13: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25日,福州长乐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正在推行的简易案件判决书表格化、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 林先昌 摄)

东南网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长法宣) 25日,福州长乐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正在推行的简易案件判决书表格化、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发布会上,长乐法院古槐法庭庭长林平建表示,长乐法院古槐、金峰、漳港等三个法庭结合自身案件特点,探索实行判决书表格化,目前已有530多件简易案件判决书适用表格式。判决书的表格化,缩短了文书制作时间,切实减轻了法官繁重的文书写作压力,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目前法庭简易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达到100%,当庭送达判决书率达到95%。

据悉,传统民事案件繁简不分,统一格式判决书的制作存在耗时长、效率低的弊端。以现有的文书样式制作判决书意味着大量的案头工作,当事人还不好读懂,按照“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要求,长乐法院三个人民法庭探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纠纷及其他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表格化判决书,将裁判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裁判结果表格式地罗列于判决书中,让当事人对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的理由和结果可以一目了然。林平建表示,原来冗长的判决书实现了“瘦身”,以往需要1-2个小时撰写的文书,现在15分钟内即可制作完成,为法官省去繁琐的文书制作过程,让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切实可行,也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中。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表格式判决书将当事人最关心的判决结果写在文书显眼位置,把裁判的事实和理由在文书中进行表格化罗列。在庭审中,法官可根据案件类型选择相应的庭审模板,以法庭归纳、当事人认可的方式对双方在庭前环节的诉讼行为予以确认,庭审仅针对争议表格式判决书中列明的要素进行调查,不再区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环节,从而减少庭审内容,使庭审过程更加简洁明了,提升庭审效率。当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庭审模板中列明的要素节点逐一调查的同时,书记员在电脑上同步完成“填空”过程,在庭审结束时,相关案件的表格式判决书底稿可以同步生成,从而有效提高庭审效率。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