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 林先昌 摄) 东南网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长法宣) 25日,福州长乐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正在推行的简易案件判决书表格化、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发布会上,长乐法院古槐法庭庭长林平建表示,长乐法院古槐、金峰、漳港等三个法庭结合自身案件特点,探索实行判决书表格化,目前已有530多件简易案件判决书适用表格式。判决书的表格化,缩短了文书制作时间,切实减轻了法官繁重的文书写作压力,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目前法庭简易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达到100%,当庭送达判决书率达到95%。 据悉,传统民事案件繁简不分,统一格式判决书的制作存在耗时长、效率低的弊端。以现有的文书样式制作判决书意味着大量的案头工作,当事人还不好读懂,按照“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要求,长乐法院三个人民法庭探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纠纷及其他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表格化判决书,将裁判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裁判结果表格式地罗列于判决书中,让当事人对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的理由和结果可以一目了然。林平建表示,原来冗长的判决书实现了“瘦身”,以往需要1-2个小时撰写的文书,现在15分钟内即可制作完成,为法官省去繁琐的文书制作过程,让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切实可行,也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中。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表格式判决书将当事人最关心的判决结果写在文书显眼位置,把裁判的事实和理由在文书中进行表格化罗列。在庭审中,法官可根据案件类型选择相应的庭审模板,以法庭归纳、当事人认可的方式对双方在庭前环节的诉讼行为予以确认,庭审仅针对争议表格式判决书中列明的要素进行调查,不再区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环节,从而减少庭审内容,使庭审过程更加简洁明了,提升庭审效率。当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庭审模板中列明的要素节点逐一调查的同时,书记员在电脑上同步完成“填空”过程,在庭审结束时,相关案件的表格式判决书底稿可以同步生成,从而有效提高庭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