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通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
2019-09-04 08:44:58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福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警示震慑,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我市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曾闽雄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6年8月17日,曾闽雄与街道经济办干事林睿一同前往三明、泰宁开展考录人员政审工作,8月19日中午完成政审工作。之后,二人未经批准滞留泰宁,前往尚书第、大金湖等景点游玩,至8月20日晚返回福州,并通过虚增住宿金额的方式违规公款报销游玩产生的费用。 曾闽雄、林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晋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罗剑锋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7月、2016年3月,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涉黑组织)有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晋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罗剑锋负责该执行案件相关工作。在办结两起执行案件后,罗剑锋分别两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林某某送的高档烟、酒、茶叶。 罗剑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福清市公安局高山派出所原四级警长黄焘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8年2月至12月期间,时任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级警员黄焘多次接受货车车主韩某、薛某某等人的宴请及在夜总会的娱乐活动安排,费用均由韩某、薛某某等人支付。2017年10月,黄焘还违规收受货车车主袁某某送的两条高档香烟。此外,黄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犯罪。 黄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漳州: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原所长谢惠明被依法逮捕 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原所长谢惠明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平和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谢惠明作出逮捕决定,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州: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淑榕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张淑榕以涉嫌受贿罪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综合清风福州、平和县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