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福建这起特大“套路贷”涉黑案判决来了!

2020-08-04 18:05:12 作者: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涉黑案件中团伙人数最多、涉及罪名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为复杂的嘉沁系特大“套路贷”涉黑案件于近日宣判。该案由鼓楼、台江、仓山、晋安4地法院共同宣判,62名被告获刑25年至2年5个月不等。据悉,6年间,该组织共放贷9亿元,涉案房产186套,受害者达数百人,是福建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以民间借贷为诱饵 最终致人精神崩溃

2013年,魏某俤、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共同发起成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先后招揽林某泽等被告人成立多家子公司,共同组成嘉沁系公司,并通过老乡带老乡、同事带前同事、朋友介绍等方式,先后招揽本案被告人黄某敏、刘某等15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入嘉沁系公司。

据悉,该犯罪组织以民间借贷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的借条,并通过“转单平账”等方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虚高借款金额的假象,再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威胁恐吓、虚假诉讼手段等,逼迫被害人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

2017年8月2日,被害人张某华向嘉沁系的一家公司借款20万元后,于同年8月21日又被逼迫借款20万元,并以其父母人身安全相要挟,逼迫他再次补签一张10万元的借条。2017年8月24日晚,张某华因恐惧在家中服药自杀,被其家人发现后报警,经抢救后出院,但杨某斌等人仍不罢休,继续派人在张某华住处附近盯梢、滋扰,后又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意图索取非法债务,最终导致张某华精神崩溃。

四院联判 被告获刑25年至2年5个月不等

记者了解到,2013年—2018年,该组织放贷金额高达9亿元,涉案房产186套,受害群众达数百人,是我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7月31日上午,鼓楼区法院、仓山区法院、台江区法院、晋安区法院共同宣判这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台江区法院审理的部分涉及15名被告人,涉及14项罪名,其中实施诈骗266起,涉及金额6400万元。其中,魏某斌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2年9个月不等。

晋安区法院审理的部分涉及14名被告人,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2项罪名,晋安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2年,其余被告人7年至2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款项共计3221万余元。

鼓楼区法院审理的部分涉及15名被告人,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最终,鼓楼区法院判决,黄某敏、刘某等15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10个月至2年5个月不等,罚金62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

仓山区法院审理的部分涉及18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等8项罪名,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至2年5个月不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