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乡品质 共享美好新生活
2021-07-01 09:5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作者:吴宏雄滨海新城,数字小镇 张永艳 摄 空中看福道。 陈成才 摄 东南网7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施由森 苏建成)从房屋建筑到城市道路,从公共照明到园林绿化,从一张张八闽城市的黑白照片到今日光鲜亮丽的现代化新城……走在八闽大地上,处处都可以感受到福建住房城乡事业的巨大变化,每一个变化的背后无不回响着八闽住建人逐梦前行的铿锵足音,折射着福建发展的“加速度”和“匠人初心”。 福建省住建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奋勇前进,一步一个脚印、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为新福建建设交出了一张亮丽的成绩单。截至2020年年底—— 全省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39万套; 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6%; 全省建成区绿地率达40.42%; 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里程325公里;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达77.9%,居全国前三;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居全国第三; 建成区路网密度达8.08公里/平方公里,位居全国第七; …… 福建省住建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让城乡环境更宜居”作为重要使命,把“城乡统筹”摆在重要位置,以“六个突出”为抓手,凝聚起了八闽儿女共建幸福美好新福建的强大合力。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 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 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仅“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70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旧屋区)住进新房,27.9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至2020年年底,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43.5平方米,比全国人均高3.8平方米;全省共安排补助资金30.97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0个,惠及居民约25.2万户,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和发放贷款分别达2793亿元和1490亿元,有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全面排查全省897万栋房屋安全,全面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7.06万户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突出协调共享 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宜居环境建设、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行动。全省城镇化率从62.6%提升到67.5%,居全国第9位,新增建成区380平方公里。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污水、供水、燃气管网3万多公里,地铁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建成投用4条125公里、在建7条200公里,城市交通结构发生重要变化。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全省水质综合合格率99.86%,优于国家要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64%,福州市开展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省、市、县3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 突出留住乡愁 城乡历史文脉得以不断延续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我省先后颁布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普查认证,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先后有福建土楼、厦门市鼓浪屿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全省有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4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全国第二),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国第二),494个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第六),已公布历史建筑8121栋(全国第二)。同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2014年以来争取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资金6.8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1亿元用于近200个街区名镇名村改善提升,1000多栋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拉动各地投入保护发展资金460亿元以上。 突出绿色发展 城乡建设品质明显提高 大力推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建成绿道6000多公里,形成以福州福道、厦门山海健康步道、泉州山线水线绿道等为代表的城市绿道网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9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0.42%,居全国前列,城市绿色空间得到有效拓展,成为居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设区市建成区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实现长治久清。系统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污水垃圾产业化、市场化成效明显,2020年年底,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平潭全域及其他设区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6%,79座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规模占全省污水处理能力的87%,全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实现全覆盖。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78亿平方米。 突出开放创新 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积极先行先试,探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闽开展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20项试点工作。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2020年,全省完成建筑业产值1.4万亿元,总产值居全国第7位,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10.6%,解决400多万人口就业问题。推行新型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4145万平方米。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率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中,福建省位居全国第一。在福州三坊七巷建成全国首个优秀建筑设计永久性展示馆。推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引进66支台湾建筑师团队、20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在全国首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促进乡村振兴和心灵契合。 突出美丽宜居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创建600多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240多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6700多个村庄开展乡村环境建设,完成裸房整治23万栋,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厕所革命为抓手,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向乡村延伸,全省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镇村水冲式公厕4个“全覆盖”,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超过100万吨/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省现行贫困户人口如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并连续4年被住建部、财政部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惠安县、寿宁县先后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下一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扣“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城乡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目标要求,找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突出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