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闽侯法院:依法挽回老年人损失近700万元

2022-05-16 12:51:13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5月16日讯(东南网 林先昌 通讯员 李明敏)“太感谢法院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这可是我们一辈子的辛苦钱,得知会钱拿不到的时候,我们愁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5月13日下午,一起民间非法集资案件当事人向闽侯法院送来写着“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罪 尽心追回了养老血汗钱”锦旗,并连连向法官道谢。

2018年9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陈某等人在出租屋内开展标会活动,共组织闽侯辖区内80多人参会。2021年1月,陈某等人所组织的民间标会因无法偿还会款倒闭,并造成程某、张某、杨某等37名参与人损失共约1000万元。后参与人向公安报案,陈某等人被抓获。闽侯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闽侯法院。

闽侯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办法官经认真审阅案卷,发现本案非法集资参与人老年人居多,50岁以上中老年人占80%。在审理过程中收到多份非法集资参与人要求退款的请愿书。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尽力挽回老年人损失,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法官高度重视该案办理,立即组织庭审,听取参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意见,向被告人、非法集资参与人宣传法律法规及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相关政策,最终促成被告人的家属在本案审理期间退出近700万元的资金,为老年人挽回了大部分养老“血汗钱”,守住了老年人“钱袋子”。目前,该案正在依法有序审理中。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屡见不鲜,其中以中老年群体偏多,严重影响老年人财产安全素。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除商业银行、公募基金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要高度警惕“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等蛊惑性宣传。遇到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一定要要树立良好风险意识,保持警惕,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如不慎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应立即向当地行业主(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处非工作部门举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