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日最高气温35℃以上 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
2022-07-14 13:23: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
东南网7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陈文娟)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通知》,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 当前,福建进入暑期高温季节。根据气象预测,7-9月福建气温总体偏高,全省大部分城区日最高气温≥35℃的天数达20-55天。《通知》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针对性做好防暑降温、防疲劳作业、个体防护、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防台风、防雷电、防泄漏中毒、防密闭空间作业等工作,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堵住各种安全生产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从业人员普及疫情防控、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通知》,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高温防控措施。要做好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加强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加气站等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要特别关注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喷淋系统运行状况和储罐根部安全阀阀门的开启状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加强高温时段的巡查,高温时段实施喷淋降温。 要做好一线环卫工人高温安全防护。加大机械作业频率,利用电动作业机具等设备采取巡回保洁方式快速处理污染、杂物,降低工人劳动强度。高温天气期间采取避高温错时工作制,原则上午间不安排人工保洁作业。要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划建设配套环卫工人休息屋,配置必要的生活服务用品和药品,主动协调公共机构、爱心商家开设环卫工人“爱心服务点”,让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就近休息、避暑。要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积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包括发放防暑降温药(物)品,为环卫作业人员准备绿豆汤、茶水等解暑饮品。要加强夏季绿化养护管理,做好绿地树木修剪整形,清理枯枝死树,防治病虫害,调整浇灌次数、作业时间和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巡视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医疗、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维护,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合理安排户外工作时间,切实做好绿化养护人员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 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的特点,认真检查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水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火灾、防暑降温等重点工作,并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避免高温中暑,保障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强化对本行业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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