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年9999元

2023-01-31 08:24:43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1月3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2022年,我省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社会救助持续扩围提质。全省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覆盖63.9万人,同比增长4%,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金46.8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8580元提高到9999元,同比增长16.5%;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25008元,同比提高14.3%。

凡困必救、有难必帮。我省加强对因疫因灾受困群众救助帮扶,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2022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22.3万人次、支出资金3.8亿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741万元、惠及61.8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5万人次。将10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全面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省将着力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实施开展“温暖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户等的跟踪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持续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健全“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主动发现机制,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