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家单位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2023-11-08 07:51: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评选出104家“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警地“三联”协力解纷工作法、三明市明溪县沙溪乡预防化解涉侨纠纷工作法、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3个工作法入选。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探索推出了一系列“枫桥式工作法”,在实践中较好地坚持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比如,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建新派出所针对辖区行业场所多、流动人口多、人员结构复杂等特点,发挥“派出所主防”作用,坚持机制联建、资源联动、矛盾联解,推出警地“三联”协力解纷工作法,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明溪县沙溪乡被誉为“八闽旅欧第一乡”,近年来针对涉侨纠纷较为突出、排查化解存在时空障碍等问题,着眼“明侨情、护侨权、便侨利”,连续20多年没有涉侨矛盾纠纷外溢,实现“解侨忧、安侨心”。霞浦县是我省海洋渔业大县,特别是养殖面积最大的溪南镇,因地制宜打造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排、大事不上岸、矛盾不上交”,2022年以来调解涉海涉渔纠纷成功率100%,有力维护了海域平安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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