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出台了《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将于2016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为服务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物价局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订了碳排放权交易服务收费政策,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推动交易公平有序进行。
2016年11月,省物价局出台供用电服务收费政策,明确我省供用电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零散低压新装用户工料费、迁移用电地址工料费、移动表位工料费、电能表检定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供用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线路及变压器代维护费、变压器出租费、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费、电能表赔偿费等市场竞争充分的供用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用户变更用电性质或变更户名等手续属于供电企业主营业务范围,接电前检查复查、初勘等属于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中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均不向用户另行收费。
为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明市出台水价改革方案10月14日上午,三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市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会议明确,三明市污水处理费参照全省最低标准调整,即按居民用水0.95元/吨、非居民用水1.40元/吨收费,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不纳入调整范围,执行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起。
日前,福州市正式启动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听证工作,并于10月19日在《福州日报》刊登公告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和媒体代表,听证会定于11月22日举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10月31日前按公告要求可分别向福州市消委会和福州市物价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