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3+N”服务模式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2020-11-05 08:20:58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近年来,福清市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养老补短板工作,着力打造幸福院“3+N”升级版,积极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保障模式。 截至目前,福清市已累计提升改造农村幸福院382家,覆盖率达87.21%,每日可服务老年人活动人数约1.32万人次,提供用餐人数约6790人次,提供医疗保健人数约4632人次。 今天一起看看福清市有哪些典型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凝聚多方力量 形成共建合力 1、高位推动。福清市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成立养老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福清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政策,为镇街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提供遵循。 2、政策带动。福清市印发了《福清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农村幸福院建设及运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奖补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实施步骤、要素保障等内容,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3、部门联动。农村幸福院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为此福清市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民政牵头,20多个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格局。 4、社会互动。充分发挥乡贤、侨贤资源优势,发动社会组织、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特别是引入乡贤促进会规范农村幸福院管理,成立为老服务志愿者团队参与农村幸福院公益服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为老服务,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氛围。 5、试点领动。2018年以来,福清市在前期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取了25个行政村作为试点,通过对农村村委会、祠堂等闲置房屋进行改造,按照农村幸福院功能要求,完善功能配置,加强运行管理,创新推出农村幸福院“3+N”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服务水平。 坚持制度管理 健全长效运营机制 1、建立镇村管理体系。在福清市的高位推动下,福清全市镇街、村同步成立专门机构,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特别是积极发挥乡贤促进会作用,将农村幸福院资金使用纳入乡贤促进会统一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法治化管理,在老年人进入幸福院之时,均需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幸福院、老年人及赡养人(代表)三者间权利义务等,进一步规范农村幸福院管理。 2、实行标准化管理。在福清市要求“设施配置标准化、安全管理常态化、日常服务人文化”的前提下,各幸福院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制定院民守则、卫生管理、安全保卫、伙食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幸福院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可循。 3、实行督查考核机制。福清市将镇街农村幸福院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制定出台《福清市农村幸福院验收考评细则(试行)》,并采取定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福清市各镇街、村农村幸福院建设及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跟踪落实整改。 积极探索创新 打造“3+N”养老服务新模式 1、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 一座幸福院,无论是建设期,还是后期运行,都需要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入。为持续推进幸福院健康发展,福清市推出“五个一点”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即“市里拨一点、镇里补一点、村里筹一点、个人出一点、乡贤捐一点”。 市里拨一点。制定《福清市农村幸福院资金奖补办法(试行)》,根据基本型、拓展型、创新型农村幸福院不同类型,每年福清市财政给予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每所1万~3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幸福院试点“长者食堂”,每所给予10万元改造补助。 镇里补一点。按照福清市级财政同比例配套补助。 村里筹一点。根据村财情况,适当给予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开办及运营管理资金。 个人出一点。对到农村幸福院用餐的老年人,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每人每月缴纳适当伙食费用,医疗保健等服务视情况合理收费。 乡贤捐一点。动员村中乡贤,给予捐资捐助,确保农村幸福院长期运行。 例如,在城头镇岩兜村幸福院,通过落实“五个一点”,老年人每月仅交270元,便可享受到每天换着花样的可口饭菜,还有医生一周定期三次上门为老人体检服务。 在上迳镇南湾村幸福院,70岁以上的老人每天只需交7元就可以在幸福院内享用一日三餐,90岁以上老人则免费吃饭,老年人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2、探索“3+N”养老服务新模式。 前期围绕“吃饭不用自己煮,衣服不用自己洗,医疗保健在身边”的目标,开展幸福院养老服务模式。后期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和调研,发现不仅要提供物质方面服务,还需要充分考虑农村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养老需求。对此,福清市创新推出休闲娱乐、读书看报、强身健体、教育培训、观影听戏、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系列拓展服务,探索出“3+N”养老服务新模式,让幸福院的服务水平从“老有所养”提升至“老有所乐”。 例如,宏路街道周店村幸福院充分利用场所有利条件,完善各功能室配置,丰富文化墙展示,营造良好的人文底蕴氛围。 江镜镇南宵村幸福院积极拓展“3+N”服务功能,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运营仅半个月就吸引了该村87位老人入院养老,真正达到让“老人开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的效果。 3、探索“长者食堂”模式。 为持续推进幸福院健康发展,让老人用餐更科学营养,福清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根据各镇街、村实际情况,在5个镇街各选取1个老年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试点打造嵌入式“长者食堂”,采取同样菜谱、同样标准,预约供餐的形式,辐射周边2公里以内,可满足5个~7个农村幸福院供餐需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健康营养食谱》,提升幸福院助餐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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