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违法套现近500万 福清一男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2023-10-17 17:37:13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黄盛青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10月17日讯(通讯员 林文婷 林怡佳)帮人非法套现,刷个卡就能赚钱?福清一男子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动起了帮别人刷卡套现的歪脑筋,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最终栽在了上面。近日,福清法院审结该起非法经营案件。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翁某非法持有李某等人20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绑定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套现后帮助上述人员养卡,金额达4968781.43元,翁某从中获利18000元。2022年6月14日,翁某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3年5月9日,翁某向福清市公安局退出违法所得18000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翁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套出现金,金额达人民币4968781.43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翁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翁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翁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翁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六千元。未随案移送的翁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八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利用POS机套现、帮助他人套现、代还信用卡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套现行为存在诸多隐患,持卡人信息可能被套现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影响金融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因此千万不能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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