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023-12-14 16:37:50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12月14日讯(记者 滕端钦)日前,记者从福清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12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职工医保费优化调整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据了解,2024年全省统一为按月缴费,2024年1月至6月,可申报缴纳当年度上半年医保费,2024年7月至12月,可申报缴纳当年度下半年医保费。参保人员应尽早缴纳当期费款,以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据介绍,2023年12月1日起,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在税务渠道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式一:微信搜索“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点击菜单“医保社保业务”,进入个人社(医)保办费页面,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方式二:通过闽政通APP、福建税务APP、福建省电子税务局APP、e福州APP等税务模块,进入个人社(医)保办费页面,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方式三:在支付宝APP、云闪付APP,合作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找到“医社保缴费”模块,进入个人社(医)保办费页面,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 福清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福州市职工基本医保,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
相关阅读:
- [11-22]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 [03-27] 2023年度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续保补缴截止到3月31日
- [01-06]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方式有变化 1月20日后未缴费到账的,暂停职工医保待遇
- [03-08]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补缴截至本月31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