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出台贴息政策 专项扶持台风受灾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
2024-03-12 16:33:25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3月12日讯(记者 林学武 实习生 林静雯)近日,福清市金融工作局与福清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福清市台风受灾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信贷贴息支持资金申报指南》,旨在通过信贷贴息政策,切实减轻受灾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助力其快速恢复生产经营,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此次政策特别针对受台风影响严重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制定了具体的贴息支持措施。对于受灾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政策明确将按照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以不高于同期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全额贴息,有效降低了其融资成本,助力其快速恢复元气。 对于受灾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实际贷款金额,政府将给予2%的贴息支持,同时确保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这一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贷款成本,也进一步增强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政策的贷款时间从2023年6月起,贴息时间则从2023年9月开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此外,为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贴息总额有限,用完为止。 申报指南还详细规定了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需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每季度后10日内报送市金融工作局审核。对于申请2023年9月至12月贴息的企业,更需在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以确保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
相关阅读:
- [03-11] 福清多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敲门提醒”活动
- [03-08] 首批公布!创建全国示范县,福清入选
- [03-07] 福清消防“除患攻坚”走深走实
- [03-07] 福清2家企业上榜2024年首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